欧盟当地时间10月22日,欧盟发布无头螺钉/螺栓反倾销案件(AD718)终裁。欧委会裁定对中国企业进行追溯征收反倾销税。
因此自2025年3月19日起,欧盟正式对原产于中国的部分铁或钢制(不含不锈钢)、无头螺丝和螺栓(包括是否带螺母和垫圈)征收最终反倾销税,涉及CN代码7318 15 42和7318 15 48。适用范围不包括木螺钉、螺钩、螺环、自攻螺钉及用于铁路轨道的螺钉和螺栓。
不同企业所适用税率如下:
1. 浙江君悦:54.7%
2. 兄弟集团:57.1%
3. 华远集团:72.3%
4. 其他合作企业:59.8%
5. 其他未提交答卷企业:72.3%
对于1~4情况的企业需注意在出口商业发票上进行签字承诺,并标注Taric附加码,否则会被当作最高税税率72.3%进行征收。
此前根据2025年6月13日实施的临时反倾销税所缴纳的保证金,将按照最终税率正式征收,超出部分将退还。
【关于新出口商的申请】如企业或其关联企业在2023年7月~2024年6月未出口无头螺钉螺栓至欧盟(即当时没有填报抽样问卷是因为不涉案),但却在2024年7月开始有涉案产品出口欧盟的情况,则可考虑申请新出口商复审,以获得平均税率即59.8%。